一、需求單位:國際及兩岸事務暨研究發展處。
二、職稱名額: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校聘組員)1名。
三、職務說明:
(一)辦理獎勵彈性薪資方案。
(二)辦理講座及特聘教授審議。
(三)辦理校內獎勵補助。
(四)辦理國科會各項計畫公告、申請、請款、結報事宜。
(五)辦理臺灣國立大學系統研發工作圈。
(六)執行高教深耕計畫。
(七)其他本處相關事務範疇。
(八)臨時交辦事項。
四、條件資格:
(一)學歷要求:學士(含)以上畢業。
(二)工作經驗:具備行政文書處理能力,具有公務行政工作所需知能及經驗者尤佳。
(三)電腦專長: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
(四)能獨立作業、口齒清晰、溫和親切、主動積極並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五)細心耐煩、負責盡職、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者。
五、工作待遇、工作時間、休假制度:
(一)工作待遇:依「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敘薪,以一等第1級約用人員敘薪(每月計新臺幣33,330元)。
(二)工作地點:國際及兩岸事務暨研究發展處。
(三)工作時間及休假制度:依學校規定辦理。
(四)職務內容得由主管視業務及人員狀況彈性調整。
(五)本案人員需通過三個月試用期考核後方得續聘。
六、檢附資料及注意事項:
(一)有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個人自傳及履歷表(含學經歷、照片、聯絡電話、住址、e-mail)。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需經駐外單位驗證,並請檢附修業期間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3、其他有利文件(有相關證照可檢附)。
(二)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4年8月7日止,於報名期限前將以上資料逕寄「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際及兩岸事務暨研究發展處收」(403514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以郵戳為憑,並於應徵信封上註明「應徵國際及兩岸事務暨研究發展處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或以電子檔形式將報名資料寄到research4@mail.ntcu.edu.tw(電子收件截止時間為114年8月7日下午4:00,以本校電腦時間為主)。
(三)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甄選(以電話通知),其餘應徵者,恕不另行通知結果,亦不退還所寄相關資料。
(四)甄選方式:面試。
(五)本次甄選得視甄選成績正取一名(如未符用人需求則從缺),並得酌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六)職缺聯絡人:鄭小姐,電話04-22183675;電子郵件research4@mail.nt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