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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求單位: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總務處
二、進用人員職稱:校聘護理師(職護)
三、進用人數:1人
四、工作內容
(一)本校勞工之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與衛生指導相關事務之規劃與實施。
(二)本校職業傷病及一般傷病之防治、健康諮詢、急救通報及緊急處置之協助。
(三)協助校方選配勞工從事適當工作之相關事務。
(四)協助校方辨識與評估工作場所環境、作業危害及緊急應變之相關業務。
(五)本校勞工體格、健康檢查紀錄之核對、分析、評估、管理與保存及健康管理業務。
(六)本校職業衛生之研究報告及傷害、疾病紀錄之管理業務。
(七)協助校方實施職業病預防及工作環境改善之相關事務。
(八)協助本校職安會議之前、中、後所需之行政事務。
(九)協助本校職場衛生管理及改善業務。
(十)飲用水設備之維護管理業務。
(十一)校園節能減碳業務規劃、申報及宣導等作業。
(十二)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或主管交辦有關職安相關之事務。
(十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應具備知能條件
(一)性別:不拘。
(二)學歷要求:大學以上畢業。
(三)證照:需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及「勞工健康護理服務人員」證照。
(四)工作經驗:具備行政文書處理能力,具有廠護經驗者尤佳。
(五)電腦專長: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
(六)工作主動積極並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七)負責盡職、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者。
六、待遇: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敘薪,以高等約用人員敘薪(每月計新臺幣34,760元)。
七、聘僱期間:本案人員需通過試用三個月之考核後,方得正式聘用。
八、上班地點:本校總務處職安組辦公室。
九、檢附資料(以下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
(一)履歷自傳(貼妥照片)並註明聯絡方式(電話、住址、email) 。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十、應徵方式:請於113年7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個人履歷資料郵寄至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總務處營繕組。(地址:403台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信封請註明「應徵臺中教育大學總務處職安組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
十一、徵選方式:
 (一)書面資料審查後,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恕不通知及退件
 (二)本次徵選,除正取1名外,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後補期間自徵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3個月有效。
十二、聯絡人:鄭先生,電話04-2218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