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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求單位: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際及兩岸事務暨研究發展處。
二、進用人員職稱: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
三、進用人數:1名。
四、資格條件
(一)具學士(含)以上學位。
(二)具有產學合作、專利申請、技術轉移及政府相關補助案之申請作業等業務經驗者為佳。
(三)具優良計畫報告與文件撰寫能力。
(四)具有團隊精神,同意搭配分擔國研處其他機動任務工作者。
(五)應徵本職缺者須能自110年08月10日起正式上班。
五、工作項目
(一)辦理產學合作相關業務(產學合作、專利業務、技轉業務等)。
(二)辦理國際交流相關業務(學生出國學習、寒暑假夏令營等)。
(三)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六、工作待遇、工作時間、休假制度 
(一)工作待遇:本職缺待遇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一等約用人員等級敘薪(新台幣28,965元整)。
(二)上班時段:08:00/下班時段:17:30,週休二日,但得依實際情形另行規範。 
(三)休假制度:依學校規定。
(四)本案人員需通過試用三個月之考核後,方得正式聘用。
七、檢附資料(以下資料請以A4規格影印依序裝訂)
(一)履歷自傳(含工作經驗說明)貼妥照片並註明聯絡方式(電話、住址、E-mail)。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英文檢定相關證明影本。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八、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0年07月28日(三)前(寄達本校,逾期恕不受理報名)逕寄「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際及兩岸事務暨研究發展處」(40306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或Email至july3674@gm.ntcu.edu.tw(電子收件截止時間為110年07月28日下午4:00,以本校電腦時間為主,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並於應徵封面或信件主旨上註明『應徵校務基金工作人員』。
(二)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採現場面試(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不合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若干,候補期間自徵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三)聯絡電話:(04)2218-3682 李雅棻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