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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進用人員職稱: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
二、名額:1名。
三、職務說明
(一)專業性業務:
1.外籍學生管理:
本系目前約有70-80位僑外學生,承辦人員須有效的「溝通協助」每位僑外學生,尤其是學生課程問題,其次需協助僑外生可能遇突發狀況,給予僑外生適性幫忙與安慰。
2.國際交流協助:
本系為能有效配合校系發展,鼓勵學生參與交換、雙聯學制,本系目前參與之學生數量均較本校其他學系為多,學生時常有各別課程學分之問題,每案件性質均不相同,要時常理解個案之狀況,並給予學生最適的協助方法。
3.產學合作發展:
(1)新產學合作企業開發與推廣:為能有效發展特色學系,持續擴增產學業務發展,需有撰寫合作企劃書且協助尋找新穎廠商能力,可有效執行廠商接洽、應對與洽談實習後留任,並辦理產學發展會議與企業實習推廣方式。
(2)產學合作關係維護:為使本系學生有更多實習機會,每年均舉辦實習徵才博覽會活動,承辦人員需有徵才博覽會企畫規劃、撰擬與執行能力,並能了解每間實習企業之產學合作企約書之程序與問題;如遇學生與企業提出爭議問題,需從中介入了解狀況與主管討論並找出有效性解決問題方式。
(二)一般性業務:
1.辦理國企系相關會議及提案。
2.國企系招生考試、研習、研討會及評鑑等相關事宜。
3.國企系學期課程規劃、畢業審查等相關事宜。
4.國企系公文收發、簽辦及採購核銷等事宜。
5.國企系設備、場地借用(專業教室*2、普通教室*4、超過百人階梯教室*1)及維護、財產管理、防疫工作等事務。
6.師生在校連繫事務及行政協助。
7.畢業生流向追蹤。
8.工讀生選聘、督導等事務。
9.臨時交辦事項。
10.協助系學會諮詢-有效支持系會活動,有些辦理活動程序問題,或系會內部調節問題,或與系會和學生培養良好關係等,承辦人員均要從中幫忙與協調。
11.如遇學生提出權益受損部分,需能有效與學生和家長溝通。
四、條件資格
 (一)學歷要求:學士(含)以上畢業。
 (二)工作經驗:具備行政文書處理能力者。
 (三)電腦專長: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
 (四)能獨立作業、口齒清晰、溫和親切、主動積極並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五)主動積極、細心耐煩、負責盡職、品行端正、具高度服務熱誠者。
  (六)能配合於正式聘任前進行交接者優先。
五、工作待遇、工作時間、休假制度
(一)工作待遇:依「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敘薪,以高等(碩士畢)約用人員敘薪(每月計新臺幣34,760元),或以一等(學士畢)約用人員敘薪(每月計新臺幣30,125)。
(二)聘用期間:新進校基人員三個月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成績及格者予以正式約用。
 (三)工作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際企業學系。
 (四)工作時間及休假制度:依學校規定辦理。
 (五)職務內容得由主管視業務及人員狀況彈性調整。
(六)起聘日為113年3月1日。
六、檢附資料及注意事項
 (一)有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個人自傳及履歷表(含個人學經歷、個人照片、聯絡電話、住址、e-mail)。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需經駐外單位驗證,並請檢附修業期間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3、其他有利文件(有相關證照可檢附)。
 (二)報名期限:113年1月23日至113年1月31日止,於報名期限前將以上資料逕寄「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際企業學系收」(40306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以郵戳為憑),並於應徵信封上註明「應徵國際企業學系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
 (三)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甄選(以電話通知),其餘應徵者,恕不另行通知結果,亦不退還所寄相關資料。
 (四)甄選方式:筆試與面試。
 (五)本次甄選,除正取一名外,另視甄選成績酌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六)職缺聯絡人:李小姐;電話04-22183358;電子郵件ib@mail.ntcu.edu.tw。